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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修人行道占用农民住房院坝有补偿或文件不

征地补偿 2023-10-10 23: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机关因为公共利益需要而征收人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公平合理的补偿,相关征收补偿文件可以向征收实施部门索取或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履行完整的征收程序的,亦可参照当地征收补偿政策主张用地补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 1、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 如果认为县级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未按规定标准(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省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给予补偿的,可以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听证,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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