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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为七级,除工伤保险外,可以要求单位民事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3-10-10 22:4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第三方侵权造成的可以向第三方请求,侵权和工伤部分赔偿是可以重复主张的。
  • 工伤理赔三个一次性及医疗费等项目。
  • 工伤七级,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偿和一次性的医疗补偿等。
    如果合同未到期,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则违法,不仅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还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
    但是,根据《就业补助金,还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伤职工严重违法企业规章制度等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工伤七级,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偿和一次性的医疗补偿等。如果合同未到期,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则违法,不仅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
    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伤职工严重违法企业规章制度等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七级工伤的赔偿方案为:相当于13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可获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要看本人的工资情况以及当地的政府赔偿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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