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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就是有人借我一万两千块钱,分两次已还七千,第一次还两千,第二次还五千,现在还有五千没还,打电话发微信现在也不回了,只有转账凭证和一些聊天记录,我还能要回我自己的钱吗?麻烦回复下,谢谢

债务追讨 2023-10-11 10: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微信聊天里提及到借贷、还钱的事,结合你倆的资金交易往来,还是可以确定你俩之前借贷关系的。
  • 你好,有转账凭证以及聊天记录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 有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要对方还款,现在已经是前女友了,没有什么特殊关系,建议尽快主张避免诉讼时效经过。
  • 只有口头约定借出去的钱可以要回来,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如转帐记录、聊天记录等,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当事人想要回他人借的钱,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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