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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店买的东西外包装被撕开还能退货吗

消费者维权 2023-10-11 22: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在实体店买的物品,可以退货的。不过如果质量没有问题可能无法退货,价值大打折扣,影响出售。退货时带上收据等购物凭证,和商家进行协商,协商后同意退货的,才可以将商品退还。
    实体店消费的,属于订立消费合同,是否能够无理由退货,取决于双方是否有此约定,无此约定的,商家有权拒绝退货请求。如果是商品不符合要求,才是法定的退货情形。
    保留好发票并且在有效期内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就可以退款了。
    消费者在遇到退款问题时,可以选择和商家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因此,门店买东西可以退货。退货时带上收据等购物凭证,和商家进行协商,协商后同意退货的,就可以将商品退掉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在实体店买的东西,也可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有这方面的规定的。但是你购买的东西不能收订做的,或者是容易腐烂变质的,有时效性的,无法二次销售的。
  • 当事人在实体店购物后进行退货,所适用的法律规定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条文如下: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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