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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撞人致别人住院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3-10-20 16:52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上下班途中发生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可以认定工伤。 你撞伤别人,你的公司是不给别人赔偿的哦,你自己受伤可以的
  •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 您好,您是把别人撞伤住院,又不是您自己受伤,所以不能主张工伤赔偿。
  • 对方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出现非本人主责的事故,可以申请工伤。
  • 1、你受伤没有。2、该交通事故中你承担的什么责任?
  • 你好请问是否报警 你其中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呢
  • 你好,请问伤情如何?是否能评级?
  • 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正确回复
  • 你好,这需要判断谁的主要责任
  • 你全责的话对方可以申请工伤
  • 你好,是可以协助鉴定的
  • 法律分析: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对于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已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但是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应补足差额。
    对于伤残赔偿金等属于赔偿性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算工伤。主要的赔偿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其具体的赔偿标准依据当地的政策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你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的,不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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