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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体育课跑步,把另外一个学生拌倒,受伤了,主要责任是谁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3 16: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1、学生彼此之间因为运动游戏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伤害;
    2、由于学校未履行有关义务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
    3、由于教师或者其他学校员工玩忽职守、责任心不强或体罚学生等原因导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4、意外事故导致学生人身伤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学生在上体育课打架受伤,教师应负的责任分情况而定。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过错责任。
    学校在安排课程的时候应该能够预料到这些活动的危险性,却没有能及时预见致使同学受伤。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既包括直接欺凌也包括间接欺凌。
    校园欺凌不等同于校园暴力,校园暴力包含校园欺凌,而校园欺凌是最常见的一种校园暴力。被欺凌者容易产生焦虑、抑郁、低自尊、孤独感、自杀信念等内化问题行为,也可能产生违反道德和社会行为规范的外化问题行为,逃学、盗窃、攻击等,被欺凌者可能因此被迫在同伴群体中被边缘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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