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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初三学生,体育老师让我们班跑了10圈,1圈300米,算体罚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3 2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是体育老师上体育课,让你们做体育锻炼,那不算体罚。如果是其他老师,因为你做了某些事情而罚你时间较长,算体罚。学校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在实际生活中,教师体罚学生有很多表现形式,如让学生罚站、罚跪、揪着耳朵出教室、放学不让回家、罚写作业几十遍甚至上百遍等措施。上述行为都严重侵害了学生、幼儿的身体健康。法律依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三条规定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 你好,建议与家长协商处理
  • 算。体罚是一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是通过给学生造成肉体上的痛苦,以此对犯错误纪律的学生进行惩罚。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废除体罚和变相体罚,如《教育法》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规定:“体罚学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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