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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妈在医院重症监护室里卡着了,休克造成的死亡,医院不承认,不给查监控,尸检结果我们不认可,没说是该外伤的事,说是毛霉病导致的脑梗塞死亡的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0-16 07: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医学专业性很强,如果尸检结果不认可得重新复核,如果从病历中可分析出死亡原因是不用尸检的,可复印病历给我分析,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
  • 您好,院方的问题导致的患者死亡您是可以提出诉讼的
  • 你好,可以沟通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 因医疗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患者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 发生医疗损害导致死亡,若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人的家属可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然后列举受伤的证据比如医院的病历等。

  • 造成患者死亡的,可以通过尸检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是不是存在医疗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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