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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1000元己建档案未考科一可以退多少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0-14 1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 ,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不当得利返还范围如下:
    1、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折价返还,原物损坏后有代位物的,应当返还原物代位物;
    2、受益不能按其性质返还的,应当返还其价值;
    3、受益人的善恶意影响返还利益的范围;
    4、受益人利用不当得利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后,国家应当收缴,而不是返还给受害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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