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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游乐园被拌倒,摔伤骨折,适用什么法律法条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7 16:5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可以主张赔偿的,协商不成准备好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向责任人主张赔偿
  • 要根据具体案情判断确定。
  • 法律分析:在游乐场玩受伤具体由谁来负责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因游乐园的过错造成损害,应当在其过错的范围内向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
    2、游玩者如果是未成年人,在游乐园受伤,由于监护人未完全尽到监护职责和预见义务,而造成未成年人受伤,则监护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监护人应当在其过错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3、如果游乐园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游玩者违反秩序、违反娱乐设施的操作等等而产生的损害,则游乐园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者仅依据公平原则给予人道主义上的赔偿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法律分析:小孩在游乐场受伤骨折可以到相关部门起诉,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法律分析:可以向游乐场索赔。据描述,孩子在游乐场受伤,此伤害来源为游乐场内的,若是因游乐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该伤害的,可以向游乐场所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根据具体过错承担责任,孩子多大了,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可微帮你详细研究一下
    【追问】9岁,游乐园有一根铁丝距离地面10㎝,无提醒
    【回答】可以主张赔偿的,协商不成准备好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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