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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马律师,我公司2022.6月将我的社保转到另一个公司,并和我签了离职协议,另一个公司给我缴纳了一个月的社保,但我人还是在我公司正常上下班并发放工资。2022.7月公司又和我重新签了入职合同。这样我的之前的工龄还有吗,还能按连续工龄计算吗?

其他 2023-10-17 0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某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作为他们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连续工龄最主要的作用是,用来作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新法出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满足两个条件: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且双方有续签合同的意愿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后,没有重大理由,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法律分析:连续工龄按照员工的社保缴费年限认定,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时间的长短按照社保缴费年限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员工离职后再入职之后连续工龄按照员工从重新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员工的累计工龄按照员工开始工作时进行累积计算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
    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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