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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打算在居住地执行,可是居住地司法局不接收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10-18 11:5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10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 可是居住地司法局不接收怎么办?嗯,可以沟通。
  • 你还、建议去居住地司法局详细咨询不接收原因。
  • 您好,这个需要了解下具体情况。
  • 那就得去多沟通了,需要签字的
  • 可以向承办法院反映情况
  • 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应在裁定生效或离开监所的十天内向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其居住地管辖区内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接收,将法院生效判决等法律文书交给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若司法所拒绝接收的,可以与上一级的司法局沟通,或直接由法院与司法所进行流程对接,敦促司法所接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1、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
    2、司法局不接受时,可以要求司法部门说明理由,建议向当地公安局咨询处理,反馈情况。
    3、作为被判刑者,根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4、咨询辖区是否属于该司法局管辖范围内,如果不是,请与你的住所辖区相符的司法局对接。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知识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
    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不接收,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司法局不接受时,可以要求司法部门说明理由,建议向当地公安局咨询处理,反馈情况。
    作为被判刑者,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咨询辖区是否属于该司法局管辖范围内,如果不是,请与住所辖区相符的司法局对接。
    判缓刑后司法局不接收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
    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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