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执照注销了,又想接着注册用原来的名字行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0-17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营业执照注销后,原公司名称不可以用。人民法院或者企业登记机关依法认定企业名称应当停止使用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企业登记机关的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名称变更前,由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企业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成变更登记后,企业登记机关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注销后,如果在此期间内没有人注册该营业执照的名称,是可以恢复的,但需要按申请的程序重新办理。如果注销期间已经有人注册了该名称,则不能再恢复。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
    (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四)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 营业执照注销随时可以重新办理,但有法律规定事项的除外。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3、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4、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
    (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四)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廊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