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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二楼不使用电梯不交电梯费可以吗

业主维权 2023-10-17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国家法规要求是全楼层都要承担物业费,一楼也需要交电梯费,一些地区会有地方政策,从某层开始收取,但这个是针对某个项目,没有普遍性。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 法律分析: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物业服务方面也有了新的规定,如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此住在二楼仍需要缴纳电梯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1、从没用过电梯不可以不交电梯养护费。电梯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属于物业共用设备,基于电梯运行所产生的费用属于物业收费范围,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交纳电梯费的义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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