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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名下有房,我能申请公租房吗

其他 2023-10-18 14: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父母有房子子女是不可以再去申请公租房的,因为我国的法律规定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如果说父母一方在该地方有了房子,那么就算是没有申请公租房的资格的。
  • 你好,父亲名下有房子,是属于父亲的,不影响子女申请公租房。
  • 法律分析:不可以,名下有房产后不能申请公租房。公租房是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本人没有住房,并且没有能力购买房产的人群。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后,子女属于有房,就没有资格申请公租房了。至于子女的子女还得看他的情况而定。
  • 公租房不是必须户口都在一起。申请公租房需要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公租房一年一审的标准是承租公租房的家庭,租赁期内遵守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营单位将入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承租家庭在通知书上填写续租意见进行续租申请,续租起始日期为现租赁合同期满次月1日,期限两年。
    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区房管局向其发放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条件通知单,并告知理由。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为行政机关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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