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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领证前对象用彩礼钱付了首付,她说月供她自己还,但月供她还不上时我帮了她。这种情况如果她不仁义要把我要跟我分家(不是我的错,是她不义 如出轨),这个房子跟我有关系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0-19 14:40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夫妻离婚,彩礼钱一般是判归女方,因为彩礼一般都是男方在结婚登记前赠与给女方的,应当依法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那么离婚后,法院应该判决让女方退还给男方财产;另外,如果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那么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让夫妻平均分割彩礼。房子归为女方,但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 领证前对象用彩礼钱付了首付,月供她自己还,彩礼和你有关系,房子要看在谁的名下
    【追问】在她的名下,但首付是用的我给她的彩礼钱,而且是领证前的彩礼钱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能提供出资证明,可以让女方把出资的部分返还
  • 你好,首付是她自己的,婚后一起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需要看这个房子的合同以及房产证的署名是谁。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折价补偿你。
  • 可以要求分割房产或者要求返还月供
  •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你转账到哪里
  • 你好,可以帮你争取合法权益
  • 你好 这个房子你有关联的
  • 结婚前向女方的支付的彩礼,按照各地区的习俗来说,通常是赠与女方及女方家庭的财产,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赠与行为已经履行,条件已成就的,赠与行为完成,则应当认定为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其用这部分钱购买房产的,登记结婚前,以全款支付的那么该房屋,登记在其自己名下的也应当属于婚前财产,如果该房屋购买后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那么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双方离婚时都不能参与分割。如果双方只办理结婚登记的,但确未共同生活的,那么可以主张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这种给情况下也不能要求分割房屋。
    男方有权分割房屋的情况,要符合以下要件:女方婚前购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房屋尚有贷款未还清,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的。那么对于该房屋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可以主张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领证前帮助您的对象支付了首付,并帮助她偿还了月供。因此,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归属于您和您的对象共同拥有。 如果您们没有签署任何书面协议,那么在法律上,您和您的对象各自拥有房屋一半的所有权。如果您们离婚或分居,她可能会试图分割您的财产,包括这个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获得房屋的部分价值,这取决于您们双方的贡献和当地法律的适用。 建议您及时咨询当地的律师或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以了解您在这个问题上的权利和法律保护。同时,为了保护您的权益,建议您们之间签署一份书面协议,明确规定双方对该房屋的权利和义务。
  • 您好,你们结婚多久了,可以具体说一下的
  • 你好,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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