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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您好,我跟女朋友还没结婚,属于婚前买房,首付款17万,我出资13万,女朋友出资4万,婚前协议上也备注各自金额,贷款属于共同分担,我每个月还款也都转账女朋友银行卡还款,但是分手了我想要回房子,这个情况我怎么办,我能拿到房子的概率有多大?

房屋买卖 2023-10-20 09:5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产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一般需要竞价。如果只有她的名字,除非她同意,否则,一般只能拿钱。
  • 共同财产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
  •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出资购房,可以要求返还出资款;如果是在同居后或者结婚后购买的房屋,不管房产证上有没有的名字,房屋都属于的共有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根据您的问题描述,该房产很大概率不会算做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您是在婚前为您女友还清房贷的,该事实发生在结婚登记之前。该行为会被认定为您在婚前自由处分您的个人财产,与后续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但是,在各项证据材料(例如转账记录清晰,相关聊天记录比较齐全等)比较明晰的情况下,您可以提起同居析产诉讼、不当得利诉讼或者撤销赠与合同纠纷等案由进行主张,要求您女友返还由您出资的房屋价款或者对应的房屋出资比例,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案件证据材料等进行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相关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
    当然是可以的。
    两人还没有结婚,并且房子是婚前购买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
    1、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后面的男朋友与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那么其与您共同偿还贷款的行为可能会致使房屋的性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如果您与对方离婚,那么您需要偿还对方一部分钱物或者与对方平分房产。
    2、但如果是恋爱关系的话,通常情况下恋爱过程中的赠与对方是没有权利要求您返还的,但如果数额较大或者给予一定的目的的话,对方在分手之后仍旧具有返还请求权。按理说,是应该还的!
    不然良心上过意不去!
    但当时还贷的时候,肯定不是女生逼着男生还的,而是男生为了表衷心,主动要求还的。
    所以说,当时肯定没有立字据或者打欠条。
    这样一来,即使分手后,女生不还钱,男生也是没办法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同居分手过后能要回钱吗?首先,如果当时的意思表示可以主张为借用或者借款关系的,那么毫无疑问根据债权债务关系是可以主张返还的,可以直接适用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和处理方式。
    其次,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例如结婚使用的金首饰、作为彩礼的大额财产或者房屋、车辆等,这类财产都可以主张为彩礼,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彩礼在未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是可以主张返还的,
  • 你好,可以争取主张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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