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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把儿子的户口转到我这边,需要怎么办理

其他 2023-10-21 16: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符合签户籍的条件及材料,具体问问你所在地的派出所。
  • 可以咨询公安部门的户籍
  • 离婚了想把户口转回去需要的手续:离婚当事人可持自己的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是民政局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户口迁移。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1)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离婚证;
    2、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法律分析:把儿子户口转到爸爸名下办理流程:
    1、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销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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