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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跟对方,每个月一千的扶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平摊,现在孩子配了一付1000多的眼镜,对方要求我平摊,请问这样合理吗

子女抚养 2023-10-24 14:4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要咨询的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
  • 按照你的说法,你的诉求是什么。
  • 你好你们有没有协商啊
  • 答:抚养费给付的金额一般会以孩子每月实际花销金额、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收入水平、经济能力等相关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后再予以确定。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者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以及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的收入、各个地区的生活消费水平、以及孩子每月的日常花销均各不相同,上述都会作为确定抚养费金额所考量的因素。
  •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6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对于孩子扶养费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抚养费是定期给付,如果对方当事人有条件且愿意一次性给付的,可以一次性支付,但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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