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政府要求退林还地,政府让承包种的果树,现在让把地都还给村民,但是政府不给钱,还给涨租金,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10-24 11: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政府要求退还林地但不给补偿的情况,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 查阅承包合同,确认合同期限和退还林地的相关约定。如果在承包期内,可以要求政府继续履行合同。 2. 与政府部门沟通,要求提供退还林地的依据和法律文件。如果没有充分依据,可以表示反对意见。 3. 计算已经在该林地种植的果树等投入和预计收益损失,向政府提出补偿要求。提供种植和管理的证明材料。 4. 与其他受影响的农民一起联名反映情况,争取更多力量。也可以咨询律师,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5. 如果政府强制收回,可以要求提供同等条件和价值的其他林地,或给予经济补偿。 6. 关于涨租金的要求,如果不合理,也可以协商或反映到上级主管部门。 7. 在处理过程中,保留好各种证明文件和通讯记录,这将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 8. 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政府的退还林地决定。
  • 退耕还林后的土地属于林地。国家对退耕还林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证退耕还林中央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组织落实补助粮食的调运和供应,加强退耕还林的复查工作,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
  • 法律分析: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转包、出租地流转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理。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属于林地承包经营外,承包地交回的时间应当在农作物收获期结束后或者下一耕种期开始前。
    对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对方当事人请求承包方给予相应补偿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退耕还林是政府对耕地进行征收的情形,如果耕地是由承包人承包的,政府要对承包人进行补偿,补偿后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聊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