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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发工资没有给父母,然后他们就打我骂我,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3-10-23 11:2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应该和父母协商沟通,工资是否需要给到父母,父母应当征信您本人的意见,原则上是不能强迫您上交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您也可以考虑与父母分开生活,必要不必要的矛盾。
  • 你好!法律上没有规定工资必须交父母,如果他们丧失劳动能力缺乏收入来源,那么基于赡养义务应付抚养费,但也只是根据个体能力大小酌定,并非全额交工资。
  • 你多大?成年的,自己的劳动所得可以自己支配,可通过亲友规劝。
  •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需要律所律师咨询吗?
  • 您好,子女应该尽赡养的义务,具体情况需要详细了解
  • 就是我发工资没有给父母,然后他们就打我骂我
  • 您好 您这边可以依法维权
  • 法律分析:遇到为难你不给你发工资的人,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不发工资应该先进行协商,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但是维权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除了以上两种渠道外,应理性对待工资不发的事情,千万不要用过激的言行来处理,以免事态恶化,使自己受害更加严重或者使自己从受害方变为加害方。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不发工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使用。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依据:《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 一是协商处理,二是协商不成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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