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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土地承包纠纷是仲裁受理范围却不受理

土地纠纷 2023-10-23 14:4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了解你们的土地纠纷情况d
  • 你好,可以找律师处理村土地承包纠纷
  • 您好,遇到土地纠纷可以直接起诉s
  • 你好,是否有相关的证据呢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的
  • 土地承包纠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法院不予受理:
    1、对行政机关的作出的意见不服;
    2、起诉要求撤销或者确认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无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程序是:当事人撰写仲裁协议,明确仲裁请求;向土地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确认受理后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五十一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1、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程序是:
    (1)当事人撰写仲裁协议,明确仲裁请求;
    (2)向土地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
    (3)仲裁委确认受理后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
    2、法律依据:《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五十一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你好,那这个有没有去土管所了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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