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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这边是怎么收取费用的

其他 2023-10-25 16:1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律师收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金额需要时间等情况收费
  • 您好,可以详细阐述下您想咨询的法律问题吗
  • 您好,您现在的问题解决了吗
  • 你好,你那具体是什么案子
  •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起诉离婚的诉讼费首先会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教材价格和部分服务收费政策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
    703号
    教育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相关行业发展,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放开了律师服务(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代理除外)收费,将教材价格、公证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下放省级管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教材价格和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为此,经研究,并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教材价格和部分服务收费政策文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废止《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司法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1]价费字
    549号)等
    9个文件。具体见附件《废止教材价格和部分服务收费政策文件目录》。

    二、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依据本通知废止文件制定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进行清理,及时废止本地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文件。

    三、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教材价格和有关服务收费的监管,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教材价格和服务收费,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定价程序,科学核算成本,合理制定教材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教材价格和服务收费,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切实保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本通知自
    2016年
    5月
    1日起执行,其中,《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中小学教材印张中准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计价格〔2001〕1775号)中关于出版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亏损补贴政策,自
    2017年
    1月
    1日起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于
    2016年
    5月
    1日前制定出台本地区的教材价格及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标准的,文件执行之日同时在本省范围内停止执行附件《废止教材价格和部分服务收费政策文件目录》中有关文件。
    附件:《废止教材价格和部分服务收费政策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
    3月
    29日
    附件
    废止教材价格和部分服务收费政策文件目录
    1、《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司法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1]价费字
    5
  • 法律分析:诉讼费用的种类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案件受理费是指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又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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