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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双方已经达成自愿离婚,但是有一方因生病行动不便无法出门到场,应该怎么办

协议离婚 2023-10-24 10:2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结婚证原件,签订关于夫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子女抚养(如有子女)等内容的书面离婚协议,民政部门才能办理。 如果一方不到场,则不能协议离婚,只能向提讼,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希望以上能帮到您,详情电话咨询。
  • 可以委托我办理就行,哪个区的?
  • 这个是需要到现场去办理的
  • 您好,你俩自愿离婚的话,是属于协议离婚,是要等离婚冷静期过了才能拿到离婚证。
    我国现在离婚的方式有两种,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协议离婚是指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你俩自愿离婚的话,是属于协议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此三十日内对方撤销了离婚申请,则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亲自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确认双方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双方自愿离婚的办理方式:
    1、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离婚证;
    2、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且双方感情却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您好,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审核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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