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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家人,在工地突然倒地送医抢救无效,应该怎么处理

工伤索赔 2023-10-24 04: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符合工伤死亡的话,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死者收入水平及个人家庭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 、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并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七)因公、因战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须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可去做工伤鉴定,鉴定出级别以后就可以去找对方得到相应的赔偿。在工地出现伤亡事故区分为两种情况,如果与相关单位有劳动合同,申报工伤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费,如果没有劳动关系,按照固然受伤,可以要求承包人发包人及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伤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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