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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网上起诉离婚材料提交三个月了,还没点消息

起诉离婚 2023-10-25 10:2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应该及时催告立案部门审批或者直接去当地立案庭办理
  • 您好,建议您联系法院,了解具体情况。
  • 有没有立案通知了呢你自己查过没有
  • 你好,具体情况我电话和你沟通
  • 你可以联系法院确认一下。
  • 网上起诉了法院不一定会受理
  • 可以联系下法院处理的
  • 网上起诉离婚操作流程如下:
    1、进入“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一般情况下,除较大城市外,可选择受诉法院所属省的“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2、找到“网上立案”选项点击进入登录页面,首次进行申请“网上立案”的,需要注册账号,账号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页面进行登录;登录页面除了普通的账号登录入口,下方还有律师专用通道,律师可凭执业证书编号进入登录页面;
    3、进入登录页面后,选择“我要立案”,然后选择“预约法院”。在这个页面选好起诉法院;
    4、提供以下材料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1)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
    (2)身份证;
    (3)户口本;
    (4)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
    (5)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网上起诉离婚操作流程如下:
    1、进入“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一般情况下,除较大城市外,可选择受诉法院所属省的“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2、找到“网上立案”选项点击进入登录页面,首次进行申请“网上立案”的,需要注册账号,账号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页面进行登录;登录页面除了普通的账号登录入口,下方还有律师专用通道,律师可凭执业证书编号进入登录页面;
    3、进入登录页面后,选择“我要立案”,然后选择“预约法院”。在这个页面选好起诉法院;
    4、提供以下材料,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1)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
    (2)身份证;
    (3)户口本;
    (4)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
    (5)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2022年网上起诉离婚流程
    在网上不能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程序程序如下:
    一、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二、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调解有三种结果: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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