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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买东西,商家多收我五百块,我可以要求商家退货把所有钱退给我吗

消费者维权 2023-10-25 23:1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根据咨询人的描述内容判断,可以将多支付的金额退回。至于退货得看是什么物品
  • 你好,想咨询的问题是什么,民事案件可以法院诉讼后调解,具体讲一下
  • 你好,你可以要求退回多收的钱,至于退货这个看具体原因了。
  • 原则上可以据此主张,对方存在欺诈。
  • 你好!可以找商家处理的
  • 你好,消费者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 法律分析:建议先与卖家联系,协商一致。然后订单申请退货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 消费者维权可以与卖方进行协商、交涉。根据交易时对方提供的联系电话、方式或者交易平台提供的联系资料与卖方进行交涉。有时候,一定的压力会迫使卖方履行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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