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提车时4S店要回收购车合同,正常吗

其他 2023-10-27 10:19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条款应当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约定和遵守。在购车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到期后的合同处理方式。 4S店可能要求回收购车合同的原因可能有多种,例如为了销毁或归档相关文件,或为了处理合同中的某些敏感信息。如果回收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并且没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4S店要求回收合同可能是合法的。 然而,我建议您与4S店进一步沟通,了解他们回收合同的具体原因,并与他们共同商讨处理方案。
  • 购车合同是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的,不存在收回的道理
  • 不正常,可以拒绝,合同是一式两份的
  • 不合理,谨慎操作,防止被欺诈。
  • 具体情况,需要详细了解一下
  • 您好,可以解决,可以解决

  • 法律分析:是不用归还合同的,购车合同在提车之后不能收回。因为如果没有这份合同的话,消费者的权益是很难保障,所以说这份合同不用退还。车主与车店达成购车协议后,由双方之间签订书面的购车合同,该车辆买卖合同应该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4s店收回购车合同违法。
    合同无效的条件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合同标的;
    3、数量,应选择双方当事人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可以约定违约致损的赔偿方法以及赔偿范围;
    8、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仲裁及诉讼。
    合同曾有契约与合同之分。契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对立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契约。合同是双方或者三方以上当事人基于方向并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合伙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购车合同是购车人与经销商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应该为一式两份,交易双方各持一份,同时必须由工商局备案,才能对车辆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购车合同被4s店拿走了可以申请取回,如果不给的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买方有购车发票、合格证等,可以根据自行协商调节,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你好,购车合同是不能被回收的
  • 4S店在提车时回收购车合同并不正常。 通常情况下,购车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里面明确规定了车辆的价格、型号、配置等信息。消费者应该妥善保管这份合同,以便在后续的服务和使用过程中参考和维权。 如果4S店要求回收购车合同,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规避风险:4S店可能为了规避风险,避免消费者在后期对合同进行仔细斟酌时发现问题,所以选择在提车之后收回合同。 逃避责任:4S店可能为了在后期服务时规避一些责任,防止客户再次审核合同,所以选择在购车时或提车后收回合同。 失误:部分销售人员可能会因为销售工作的疏忽,忘记把购车合同拿给消费者,此时消费者应主动向销售人员索取合同。 然而,这些原因都不能成为4S店回收购车合同的合理依据。因为销售人员的失误,消费者有权要求4S店提供有效合同;为防止客户后期对合同仔细斟酌发现问题,4S店无权在提车之后收回购车合同;4S店为规避风险或逃避责任所采取的措施,大多数情况下都违反了相关规定。 因此,如果4S店坚持回收购车合同,建议消费者拒绝,并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同时,建议在签署电子购车合同的同时,也要备份纸质版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