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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还有5个月就过期,商家为告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10-27 1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确定是过期商品,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投诉。
  • 法律分析:如果还没有过期则不能索赔。如果消费者买到过期产品,可以要求商户退货或者更换、去找商户索赔。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一般药品在距失效期3个月以内就禁止销售了,就是距失效期3个月以上的,不能销售。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规范对于近效期药品的下架期限无特殊要求,根据各个药店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购买过期药的举报方式有哪些
    购买过期药的举报方式有以下:
    1、拨打电话投诉。在药店买到过期药,可以拨打电话投诉,把购买药物的地点和购药经过讲明即可;
    2、写投诉信投诉。
    在药店买到过期药,也可以写投诉信投诉。可以去写一封匿名信投诉你的购药经历,然后寄给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3、官网留言投诉。在药店买到过期要求,可以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官网留言投诉。
    在留言投诉板块把具体事实描述清楚,还可以附上证据照片,让相关部门查实处理。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二条
    企业应当定期对陈列、存放的药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拆零药品和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以及中药饮片。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当及时撤柜,停止销售,由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和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一百六十三条
    企业应当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跟踪管理,防止近效期药品售出后可能发生的过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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