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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超市电梯上摔倒应该怎么赔偿手已骨折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30 15:58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可以第一时间报警,包括调集监控录像,看下老人是否是否存在过失,超市是否存在过错,之后根据双方过错定责。
  • 您好,您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构成伤残等级,还可要求伤残赔偿金等
  •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但是赔偿比例要结合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
  • 你好,根据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等来断定
  • 您好,需要明确一下摔倒原因和各方责任
  • 您好,具体伤到哪里,当时有报警吗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根据伤残;协商或诉讼维权
  • 老人可以找超市索要赔偿
  • 电梯摔伤的,伤者可以找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但是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除外。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超市摔倒骨折的,是顾客自身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由顾客自己负责,超市不承担责任;经营者未尽到安全注意的义务的,顾客有权要求超市承担侵权责任。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客人摔倒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但超市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可以和超市沟通解决相关的赔偿问题,超市在其提供的经营场所对消费者应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电梯是向购物者开放的公共场地,且是一种有较大危险性的特种设备,超市应进行有效的维护和管理,特别是对进入超市的老人、儿童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核查,以防止意外的发生。超市工作人员在老人进入电梯时未进行提示和帮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老人的摔伤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 您好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这边详细情况沟通一下
  • 您好,请问老人多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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