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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第三者要回夫妻的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1-02 10:0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第三者得到的财产可以要回来。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三者得到的财产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间的共同财产,即使离婚后也可要回来。因为一方对婚姻期间对共同财产是没有单方面处分权的。但如果第三者得到的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话,是不能要回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你好,可以向第三者要回。
  • 您好这种情况建议起诉处理
  • 具体情况电话沟通一下
  • 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可以追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不论其份额如何。夫妻一方不是因为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的,应当约定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处分共同财产,人民法院支持夫妻另一方以侵犯共同财产权为由要求返还的请求。
    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方式如下:
    1、夫妻将该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订立的书面约定;
    2、该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具体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具体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买东西,另一方可以追回。夫或妻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的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婚后所得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支出需要双方同意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超出日常生活的部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因此,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女方是可以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 您好,大体说一下你的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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