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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辞即走扣三天工资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03 09:2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急辞工而扣工资是不合法的,但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您好,为了能够更加方便快捷的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这边稍后由对应律师与您电话沟通了解相关细节并解答
  • 不合理,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一下
  • 这是不合法,可以申诉主张。
  • 法律分析:员工急辞工公司是不可以扣工资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来计发工资。只有涉及到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未按劳动合同服务期约定的,可以扣除一部分培训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 法律分析:辞职不会被扣工资,提前三十日书面提交辞职书即可,根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用人单位以辞职为由扣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不合法。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3天工资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如果劳动者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进行,例如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辞职申请报告,或者与单位协商一致,那么用人单位不应该克扣劳动者的三天工资。因为在这两种情况下,劳动者已经尽到了合理的通知义务,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来计发工资。 然而,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进行,例如急辞工并且没有按照规定提前通知单位,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公司的规定和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扣除一部分工资,但不应该扣除三天全部工资。 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应该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你好,企业是没有权力克扣员工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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