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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单位为我们开通社保,但是一直未缴纳费用,我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11-01 06: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向社保局具体咨询。
  • 准确地说目前还没有给你办理社保。社保只要正常缴费第二个月就能看到社保缴纳情况,你这么长时间还查不到社保局纪录,很明显就是公司还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你可以找公司的人事或财务了解咨询,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尽快给你补办缴纳社保手续。如果公司没有反应,可直接到劳动执法部门去寻求帮助。劳动执法人员会帮你解决社保缴费问题的。
  • 社保不满足缴费条件,就是不具备缴纳社保的条件,具体如下:
    1、社保未开户未参保,无法获取个人信息,无法缴费;
    2、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已经可以办理退役了,无法满足缴费条件;
    3、社保断交了,补交次数多了都会造成无法缴费。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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