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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育津贴时,医院不提供原件,只提供复印件,社会保障局必须索取原件。我该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4-07-03 21: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复印件上盖公章即可。
  • 针对您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与医院协商、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寻求法律援助。您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如先尝试与医院友好沟通,无果后再考虑向上级部门反映或寻求法律帮助。
  • 与医院协商,请求提供原件或开具证明;若医院拒绝,可向卫健委等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如问题仍未解决,可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 您应尽快与医院沟通,了解不提供原件的原因,并尽量协商解决。如医院仍不提供,可向上级部门反映。同时,向社保局说明情况,看是否能接受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有权享受生育津贴,若因证明材料不足导致无法申请,可能影响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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