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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刚刚从c1改到c2后悔了还可以改回去吗

其他 2023-10-31 16: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变更申请。 应记录变更的提出人、日期、申请变更的内容等信患。
    2、变更评估。 对变更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经济和技术可行性进行系统分析。
    3、变更决策。 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或机构决定是否实施变更。
    4、变更实施。 由管理者指定的工作人员在受控状态下实施变更。
    5、变更验证。 由配置管理人员或受到变更影响的人对变更结果进行评价,确定变更结果和预期是否相符、相关内容是否进行了更新、工作产物是否符合版本管理的要求。
    6、沟通存档。 将变更后的内容通知可能会受到影响的人员,并将变更记录汇总归档。如提出的变更在决策时被否决,其初始记录也应予以保存。
  • 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类型,是行为中最主要的形式,是法律事实的最基本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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