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想问一下小区的停车位有质量问题该怎么解决

产品质量 2023-11-03 09: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向物业反映,到住建委投诉开发商。

  • 1、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属于物业管理部门管理的,我们可以第一时间通知物业部门,让相关人员过来处理。
    2、可以找小区内的居委会来投诉这件事情,让居委会管理人员来出面解决。
    3、可以找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乱停车的现象。
    4、如果以上方法都没有及时解决的话,我们可以直接拨打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小区停车位不符合标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属于物业管理部门管理的,可以第一时间通知物业部门,让相关人员过来处理;
    2、可以找小区内的居委会来投诉这件事情,让居委会管理人员来出面解决;
    3、可以找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
    4、可以直接拨打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
    5、属于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物业部门。
    物业私自改停车位怎么办
    1、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2、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3、业主代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法律分析:小区划停车位有要求,需做到以下几点:
    1、协商有序行,“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须在一定的秩序中进行,有序才能有效。在这方面,案例提供了不少好做法。以居民代表会议为协商平台,强化组织力,按秩开展协商;每次在听取全体居民意见之前,让“党员、楼组长、业主代表等小区的骨干”先讨论,再扩大商议,循序推进协商;他们坚持发挥街道对接居民区联络员作用,争取区房地局和街道对实行“微型小区无物业管理的自治模式”的里昂公寓的理解支持,确保有效协商;
    2、协商带协力。
    协商不仅是口头上的商量,还应是行动上的共建共治共享。停车难题的化解,是一个协商协力的过程。除了上下协力外,还有党群协力、社会组织的协商协力、居民群众之间的协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荆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