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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医院抢救不及时导致休克死亡

工伤索赔 2023-11-02 11:1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怀疑医院抢救不及时导致休克死亡可以做医疗事故
  • 您 好,请问是什么发生 的,有没有做尸检
  • 你好, 这是可以申请鉴定的。
  • 有这个可能性抢救过来了没有
  • 你好! 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
  • 你好,这边具体什么情况w
  • 你好,建议先去收集证据
  • 是否是医疗事故可通过鉴定解决
  • 法律分析:由于医院对病人抢救不及时,造成人员死亡的,医院应该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2、死者家属能够获得的赔偿项目有: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3、具体赔偿数额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死者所在省份、死者年龄、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口状态及其年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意外死亡需要报警。除在医院治疗期间死亡且医院能开出死亡证明的情况,一般的自然死亡与意外身故都应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勘验后出具相关死亡证明,办理后续手续。当我们发现他人意外死亡时要立马报案。
    一般情况下,自然人失踪时间超过4年,其相关关系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宣布死亡。在特殊情况下,如塌方、泥石流、水淹等意外情况下失踪超过2年,其相关关系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宣布死亡;在战争情况下,自战争结束之日算起,超过2年失踪的人员,其相关关系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宣布死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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