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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篮球场上的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03 16: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封闭球场还是公共场合的
  • 法律分析:由于行为人在打篮球过程中没有故意,不用行为人负全责,应该由双方分担责任。在这种事故中,投篮、上篮等属于正常的体育运动行为,行为人并没有故意侵害对方的过错行为,行为人的行为不属于故意伤害的侵权行为,不应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是应当根据公平原则,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对于张军的各项损失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这需要对事件进行定性,然后才能判定如何负法律责任。打篮球属于体育竞技类活动,竞技类活动有危险,如果打篮球活动是正规的比赛或者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且在这此活动中,所有人都尽到了规范的管理义务,该活动过程中没有过错,那很有可能认定为意外事故,对于意外事故,如何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按侵权责任中的公平责任处理,应是活动组织者适当补偿受害方,发生碰撞的当事人不一定负有责任。
    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主要看如何认定事件的性质,各方有无过错等。

  • 法律分析:首先,打篮球是身体对抗较为强烈的运动;其次,若非故意情况,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参加篮球运动时,行为人有明确的预见能力,即使受伤(他人非故意、重大过失)情形属于自甘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甘风险】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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