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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质询一下车祸对方全责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03 18: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协商不成的,建议委托律师根据责任认定书、病历发票的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索赔。在机动车保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
  • 现在是什么情况遇到了什么问题

  •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打官司需要请律师吗
    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打官司需要请律师。如果提起的是民事诉讼,是否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如果是刑事诉讼,被告人没有能力委托辩护律师的,可以申请司法援助,也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出了车祸的,当事人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要求对方赔偿,此时不赔偿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发生交通事故,我方负全责,对方起诉的,应这样处理:我方应当积极应诉,可以委托专业的诉讼代理人为自己代理民事诉讼活动。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责任书》等,在交管部门认定的责任范围内积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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