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前年底的一场交通事故中,我右腿骨股颈、胫腓骨两处均被撞成严重粉粹性骨折,术后又出现骨不连,先后进行了三次手术治疗,至今仍不能下床行走,生活不能自理,请问这期间我因顾请保姆护理照顾我生活的费用对方能否赔偿?怎样赔偿?交通鉴定对方为全部责任,

其他 2012-05-04 15: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方应该赔偿你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后期治疗费用等,还有你应尽快做一个伤残鉴定,对方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
  • 你好,首先,你说的属于护理费,对方是要进行赔偿的,不知你的伤残鉴定没,这关系到伤残赔偿金的问题,其次,,交通事故认定书下发后会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解决,如果调解不成,请尽快向法院起诉,以免延误诉讼时效。起诉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做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的等级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以上项目的具体数额还需要了解户口、工资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维权的。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 你好,你应该做一个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包括期间的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还有后续治疗费用、后期护理费用。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 这部分费用是要赔偿的。具体请详细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