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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你,你知道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该如何立案吗

刑事辩护 2023-11-04 12: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国内法院立案程序都是大同小异,只要管辖区没问题,可以直接到立案大厅立案。可电话。
  • 具体什么案件呢?可以代理诉讼的。
  • 你好,你具体的案件情况是怎样的
  • 是的,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如果法院能当场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则该行政诉讼案件能当场立案;如果法院不能当场作出判定的,则应当接收起诉状,并在七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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