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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电动车,租了两天,不想租了,可以退吗?

租赁合同 2023-11-06 10:0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积极沟通。
  • 你好! 租车协议是怎么约定的
  • 租车不想租了是可以退的。但是要依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
    租车还车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按约定时间、地点还车,如果不能按时还车,应该主动联系工作人员;
    2、还车时油量最好不低于取车时的油量,否则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油费;
    3、还车前记得拍下车辆的行驶证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退租时要注意的问题有:
    1、应当确保出租房屋的内设与承租时大致相同,否则,承租人应当就其过错,对内设的损坏、灭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一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通知出租人,即提前三十日通知;
    3、退租时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可以退,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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