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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追尾电动车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05 1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摩托车追尾的,责任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分,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一、电动车追尾电动车交警怎么处理
    1、电动车追尾电动车交警处理如下:
    (1)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追尾责任怎么认定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 摩托车追尾不一定全责,当事人的责任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分,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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