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全责撞了行人,然后对方去医院检查回家了,没什么事,事故认定书他不签字我的车怎么办,能开走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09 16: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和负责本案的交警进行咨询。一般情况下,一方对事故认定书不签字,车主也可以提车的。交警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当出具事故认定书,一方不签字的,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按照法律规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交警无权扣车,且应当及时出具放车单,因此,不签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提车的。
  • 您好,对方不签字,交警也会下事故认定书的,事故认定后一般一周内放车
  • 【法律分析】
    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责任书的效力。因为事故双方的签字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 你好,建议直接起诉解决
  • 【法律分析】:针对你提出的交通肇事受害方不签字该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走简易程序双方就事故的经过、责任划分、赔偿等事宜能达成一致,双方签定和解协议的,双方必须同时签字,然后就可以放车了。
    【第二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是走正常程序,交警应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并出具认定书,拿到认定书的
    【第三天就可以把车提走了,不需要伤者签字,但伤者要是提出你的财产保全的话,你要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也可以把车提走。
    在事故认定期间,要对车辆进行检测,像车速、碰撞痕迹、机动车的刹车是否好用等等,都对事故责任的划分起着重要的作用。然后再继续处理事故,交警要进行调节,调节不了的,伤者应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然后按照法院的判决来执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