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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分手了能要回来吗

同居 2023-11-10 15:59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示爱的赠与行为。一方面,若恋爱期间赠与方赠与另一方财物时没有或推定其没有结婚目的,而只是恋爱期间的礼尚往来,如在情人节、七夕、520等特殊节日赠与的520、1314等具有特殊意义的数字的钱款。当然,是否是礼尚往来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每个人的经济情况不同,即使是相同性质的礼物也有可能具有不同的赠与目的。另一方面,双方在恋爱期间出现了经济混同的情况,赠与钱财已用于恋爱期间的正常开销,若赠与方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受赠方予以返还,没有合理依据。在这种情况下,结束恋爱关系之后,受赠方可以不返还赠与。
  • 一般而言,情侣在恋爱期间为另一方的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是认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钱款因为赠与的性质是无法向对方要回的;另一方面,如果是情侣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在分手之后出借款项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要借款本金和利息,这部分款项可以要回,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 如果没有明确意思表示是赠与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让对方返还原物
  • 您好,请问您是要追回你们在一起的钱吗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是什么手机
  • 可以啊,这个你们直接沟通就好了
  • 您好,具体情况请详细说明。
  • 您好 您这边先和对方协商的
  • 您好,您的问题可以委托律师
  • 恋爱期间送的手机不可以要回。这种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不可撤销。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要看情况。一般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不需返还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需要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恋爱期间赠与的手机,如果已经交付了,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但是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那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或者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你好,是赠与给对方的么?大额财产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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