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疫情期间公司发放工资,复工之后需要还工时吗?

讨薪 2023-11-07 1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疫情期间延期复工工资规定是:疫情期间工资应按月支付给员工本人,员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公司应按照生活费的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公司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法律分析:
    疫情期间不需要还工时。疫情期间部分企业无薪休假这一做法是违法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时间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因政府强制措施延迟复工且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复工复产后不得再安排劳动者补回等量工作时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量应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因疫情被公司辞退公司需要赔偿吗
    因疫情被公司辞退公司需要赔偿。因疫情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疫情期间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具备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所以如果在此期间,劳动者被单方面解除了,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以及相应的补偿金作为损失的补偿。
  • 如果在疫情期间,单位让试用期员工等待复工,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会发工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发放,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正常提供劳动的,则可以在正常幅度内调整,但是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未提供劳动的,则只发生活费。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二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吉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