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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女孩由父亲抚养,十多年来母亲每月给拿200元生活费,现在孩子上大学了,实在不够,父亲无工作,患肝硬化了,能否申请法院需要增加母亲多拿700元的生活教育费,能否起诉法院将这些年的生活费补交些。谢谢你

子女抚养 2023-11-07 19: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子女抚养费金额一旦确定,当事人双方都应遵守,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要按时、按数额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随便要求增加抚养费金额。但是抚养费金额并不是永远不变的。符合情况下,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金额。
  • 法律分析: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和医疗费。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抚养费需要支付到孩子年满18岁,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按月支付。一般抚养费为付费方收入的20%到30%,两个子女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
    必要的时候可以提高抚养费用,比如子女患病或者物价非常等原因。此外不能因为孩子改姓就拒绝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子女长大以后可以向法院增加抚养费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情形:
    1、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2、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3、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具备下列情形要求增加抚养费会得到法院支持:
    1、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2、被扶养子女生活当地消费水平明显提高,原定数额不足以支持的等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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