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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父母是农村户口,我的户口是城市户口能转回农村不

其他 2023-11-08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户口迁回农村,可以,但是存在一定的条件。根据最新规定,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有:
    1、因读书迁出,且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
    2、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且迁出人在城镇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固定居住场所的
    3、在农村居住、生活,有宅基地和耕地,在城市无工作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4、居住在城镇但无固定工作跟随父母生活的未婚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 一般情况下,农村户口可以转为居民户口,而居民户口是不能转为农村户口的。如果先是农村户口,后来转为城市户口以后的时间跨度不太长,或许可以获得批准再转回农村户口。目前户籍管理主要还是双规制,即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实行不同管理制度以及适用不同的政策。
    相对来说,农业与农民还是弱势产业、弱势群体,国家需要进行特殊的保护政策:
    1.目前很多地方出台了鼓励农民进城转为城镇户口,退出原有宅基地、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在资金上予以补偿。
    反之,城镇户口转为农村户口则给予严格限制或禁止。
    2.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即属于集体成员共同所有。所以属于集体组织的成员(本村或本组村民),可以无偿取得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要由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而成为该集体组织的成员,势必会冲击原来成员的利益。所以程序上必须取得绝大多数村民的同意。
  • 法律分析:城市户口是可以转农村户口的,但是必须由所要转入的村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然后由当地公安机关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户口准入政策。《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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