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在六个月内交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十一条 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 主动按月交纳团费。遇到特殊情况, 经团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 也可以 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团费。
补交团费的时 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不得预交团费。
《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十一条 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 主动按月交纳团费。遇到特殊情况, 经团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 也可以 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团费。
补交团费的时 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不得预交团费。
缴纳团费应到所在团支部交纳,如果没有可到户囗所左地团支部补交并收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