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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跑路了,消费者权益电话我是该打商家注册地址地区的电话,还是发货地址地区的电话,我买到假货后联系不到商家了,金额已超出一千五百元,

消费者维权 2023-11-10 1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到假货,消费者可以通过下列途径维权:(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者买到假货,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并采取以下方式维权: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工商局)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与商家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请求当地消费者协会或拨打“当地区号+12315”投诉、寻求法律支援。如在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后可以依法维权,并可以要求对方在退还价款的同时增加三倍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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